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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面積111,100公頃(即1,111平方公里) 未建設土地:836平方公里(75.25%) 水體(包括水塘、河道和明渠):31平方公里 (2.79%) 林地、灌叢、草地、劣地、岩岸等:689平方公里 (62.02%) 內陸濕地:66平方公里 (5.94%) 農地:50平方公里 (4.5%) 已建設土地:275平方公里(24.75%) 房屋:78平方公里 (7.02%) 工商用地:32平方公里 (2.88%) 運輸及基建:67平方公里 (6.03%) 政府、機構和社區設施:25平方公里 (2.25%) 休憩及康樂用地:28平方公里 (2.52%) 其他公用事業、墳場或正在發展用地:45平方公里 (4.05%) 資料來源:規劃署香港土地用途2019,數據採四捨五入
(來源:文匯報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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